改革开放40年:一部波澜壮阔的教育变迁史
文章来源:黑板洞察
1978年的十一届三中全会,开启了中国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,到今年,改革开放已走过了整整40年的路程。因此,在这个具有纪念意义的时间节点上,黑板洞察筛选并梳理出了国家统计局从1978至2017年教育部分的内容,纵观改革开放40年来的教育变迁,我们会看到,中国教育所取得的成就,无疑称得上“伟大”二字。
01扫盲
教育工作停滞十年后,中国教育出现了一个断层,文盲数量随之增多。据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:全国12岁以上文盲、半文盲2.3722亿人,占全国人口总数的23.5%,其中农村文盲占91%,40岁以上文盲2.1853亿人。随着工作重心转向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,教育重新受到重视。1982年12月4日,扫盲被纳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,宪法第十九条规定:“国家发展各种教育设施,扫除文盲……”。
也是在2000年的报告中提到,“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目标初步实现”。因此往后的报告中,在以往教育部分最后出现的一句:“全国共扫除文盲XXX万人”,也就此消失。而作为一种庄严的承诺,“国家发展各种教育设施,扫除文盲……”依然书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第十九条中。
02成人教育
扫盲取得的成效,离不开政府在成人教育上的关注度。根据上文中提到的数据,“40岁以上文盲2.1853亿人”,成人教育进展的好坏或许直接影响着扫盲的效果。当然,成人教育除了扫盲的作用外,也在各方面为各个工作岗位提供了人才培养。(注:下文中,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是指,改革开放以后发展起来的中等专业成人教育学校,是把有初中文化程度的成年人(主要是在职人员)培养成中等管理人员。)
03学龄儿童入学率
1978年4月22日,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,总设计师提到:“尤其是中小学教师和幼儿教育工作者,负有培养革命接班人的幼苗的重任”,这话现在听起来或许充满着历史感,但当我们回看这40年来学龄儿童入学率和幼儿园在园幼儿数量的变化时,我们的确是能感受到“重任”的不易。
04小学在校学生
1978年2月26日,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。华国锋总理在《政府工作报告》中说:“有计划地控制人口增长,有利于国民经济的有计划发展……争取在三年内把我国人口自然增长率降到百分之一以下”。同年10月26日,中共中央批转了《关于国务院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的报告》,明确了计划生育的各项要求。
计划生育政策的效果,很快就在小学在校学生数的体量中显现出来。小学在校学生数在1979年达到14633万后,至今也未被超过。而政策带来的后果之一便是,自此以后到2015年,小学在校学生一直总体呈递减趋势。
虽然从1991到1997年间小学在校学生数量有过一段短暂的增长期,追述个中缘由,或许是国家在1986年7月1日起施行的“九年制”。该法规定:“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、少年都必须接受的教育,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。”
05辍学率
衡量教育工作取得的成绩除了要看入学率外,对于大部分农村地区来说,能够保证学生求学的连贯性,降低辍学率,也是重要的衡量标准。因此不仅要做好开“源”——提升入学率,还要控制住节“流”——降低辍学率的工作。
数据显示,我国普通初中和小学学生辍学率分别从1991年的5.38%、2.2%下降到了2000年的3.21%、0.55%。尽管降幅看起来不大,然而考虑到基数的变化,这个降幅依然能够说明,国家在保证教育普及度上作出的努力。
06普通高校在校生
1977年8月8日,总设计师在科学和教育工作座谈会总结发言中宣布:“今年就要下决心恢复从高中毕业生中直接招考学生,不要再搞群众推荐。从高中直接招生,我看可能是早出人才、早出成果的一个好办法。”。于是那年冬季,全国共570万考生参加了有史以来的第一个冬季高考,从那年以后至今,高考成了国家选拔人才的重要通道也成了万千学子改变命运的“龙门”。
从数据中可以明显看出,转折点是在1999年。相比于1999年以前,1999年后,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每年几乎以百万级别的数量开始增长。原因在于,1998年11月,经济学家汤敏以个人名义向中央提交了一份建议书《关于启动中国经济有效途径———扩大招生量一倍》,于是1999年,招生人数增加了51.32万人,招生总数达159.68万人,增长速度达到了史无前例的47.4%。
07特殊教育
除了幼儿、中小学、高等教育外,特殊教育在改革开发后也得到了重视和发展。
事实上,在2000年以前,报告中对特殊教育的称呼还依然是“盲聋哑、弱智教育”,2000年以后的报告中,才被统称为特殊教育。
在今年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,党中央、国务院授予了100名同志改革先锋的称号,作为基础教育改革的优秀教师代表——于漪,成为了教育行业唯一的获奖者。
事实上,改革开发40年来,无论上文提到的数据是多么让人骄傲,但归根到底,教育的发展和进步离不开的是像于漪老师这样,无数参与到第一线为教育谋发展的人、机构和企业。好未来教育集团联合创始人兼总裁白云峰在今年GES未来教育大会演讲中也提到,在改革开放的40年中,教育的发展也留下了时代的烙印。中国13亿人口教育需求的变迁,是教育进步最原始的推动力。中国家庭教育理念的变迁,是推动教育创新的最佳源动力。而现下中国的知识密度和知识资本正在崛起,在全世界范围,没有任何一个国家、一个地区,拥有如此大规模受高等教育的人群。这些人群的创新力量一旦被激发,中国的经济又将再次迎来巨变。
而在这其中,民办教育机构无疑成了中国教育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之一。
以下是黑板洞察梳理的和民办教育管理规范有关的法律法规:
1982年,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的《宪法》:“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、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”。
1987年,教育部颁布《关于社会力量办学的若干暂行规定》,民办教育走上有法可依的法制轨道。
1992年,党的十四大报告:“要鼓励多渠道、多形式社会集资办学和民间办学,改变国家包办教育的做法。”
1993年中央颁布《中国教育改革发展纲要》:“改变政府包揽办学的格局,逐步建立以政府办学为主体,社会各界共同办学的体制。”
1996年,教育部发布《关于加强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工作的通知》。
1997年,国务院颁布了《社会力量办学条例》,这是第一部规范民办教育的重要行政法规。
2002年,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。
2004年国务院第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》。
2010年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(2010-2020年)》正式确立了民办教育的地位:“民办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,各级政府要把发展民办教育作为重要的工作职责。”
2016年,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关于修改<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>的决定》,拉开了民办教育分类管理的大幕。
2018年8月10日,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(修订草案)(送审稿)
自1997年《社会力量办学条例》颁布,民办教育的地位经历了从“补充”到“教育组成部分”再到2010年的“重要组成部分”三个阶段。回望改革开放40年中国教育发展的变迁,既有着波澜壮阔的伟大也充满着跌宕起伏的磕绊。而最终,民办教育也紧紧地和时代发展的脉搏联系在了一起。